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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省钱私改电表 五年偷电万余元_我的网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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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 |       广晟控股集团:广东省广晟应急安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企业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关系     人民财讯8月24日电,广晟控股集团发布声明称,近期,公司发现7家企业在其企业名称中使用“广晟”字号,已使社会公众误认为其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。下列7家企业与公司不存在任何股权、管理、投资、合作或业务关系,其一切经营活动及债权债务均与公司无关。         。    北京晚报讯(记者徐慧瑶 通讯员王冬 王尚秋石)北京顺义居民郑某花8000元私改电表,以为能省下一大笔电费,然而事发后补缴的电费与罚款却是其窃电金额的数倍,同时,郑某还因盗窃罪被判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。  2017年夏天,家住顺义区的郑某在业主群里看见有人声称能改装电表,达到节省电费的效果。郑某一家所住的住宅价值不菲,但他本人却一直十分心疼每月的电费。看到这则消息后他十分心动,于是立刻邀约对方来把家里电表改成“节能电表”。不承想,对方竟提出要8000元的安装费用,郑某想到细水长流,时间久了这笔钱也能省出来,便还是答应了对方,当天夜里对方便上门完成了电表的“节能优化”。  2022年,供电部门在系统后台发现了郑某所在小区长期用电数据异常的情况,在进一步调查后最终发现了郑某家中电表被改动的情况,并立刻报警。到案后,郑某后悔不迭,立刻补缴电费及罚款。经查,五年来郑某一共窃电价值约12000元。  根据相关规定,郑某需补缴的电费与罚款将是其窃电金额的数倍,同时其还要面临法律的制裁。最终,顺义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郑某提起公诉,郑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,缓刑一年,并处罚金两万元;在业主群里发送窃电信息、组织电表改装的傅某也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,并处罚金六万元。  检察官提示,电力资源属于国家公共财产,受国家保护,私自改装电表等窃电行为不仅侵占了国家电力资源,扰乱了公共秩序,同时也存在安全隐患,希望广大市民共同营造有序规范的用电环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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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ublished on:01:12:24